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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信中国网购网站女上网转售仿品挨告,法官判无罪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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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9-13  11:09

〔记者吴升儒/基隆报导〕基隆市姜姓女子到中国阿里巴巴网购网站,以单价70元购买2只标榜正品的知名的柠檬杯活力瓶,事后认为不好用,将未开封的新品以299元转售。但该品牌在台代理商人员上网发现后,购得该商品,发现是仿冒品,对姜女提出告诉。法官认为,姜姓被告提出购买时网站标榜正品,且附有吊牌及防伪标签,误信是真品贩售,并非恶意仿冒,判无罪。

防伪标签
判决书指出,姜女在中国网站购买2只柠檬杯活力瓶,事后以一个299元在PChome上转售,大约是在台代理商贩售的4.2折;代理公司王姓员工感觉有异上网购买后,发现该产品并没有合格的防伪雷射标签,也没有韩文吊牌,认定是仿冒商品提出告诉。

姜女宣称,自己在网路上架设的商店是贩卖泳衣为主,并不是专售该活力瓶获利,且单一活力瓶在中国网站购买约70元,加上150元的运费,才想说用299元贩售。

法官认为,商标真伪应须受过专业训练,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辨识该商品真伪能力,难认定被告是恶意侵害他人商标,判姜女无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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